拖欠工程款连带责任(拖欠建筑工程劳务费连带责任)
分包工程款拖欠怎么办
1、在合法分包的情况下,总包方是否有义务垫付农民工工资,要视其是否有因拖欠工程款致使分包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而定。违法分包的,总包方负连带支付责任。
2、衍生问题:拖欠工程款找哪个部门可以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法院起诉可以去工程所在地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管辖法院应该是区或者县人民法院。
3、法律分析:拖欠工程款,属于普通民事纠纷,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法院判决胜诉后,拖欠方仍不支付的,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政府部门可以调处工程款的支付问题,但对拖欠工程款的问题没有裁判权,强制权。
业主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而造成的工资拖欠最终追究谁的责任?
您好,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工人被拖欠的工资。
要看民工与谁存在劳动关系。如果乙方是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拖欠民工工资就是乙方的责任,和甲方没关系。如果存在非法转包及乙方无资质,甲方要承担连带责任,承担员工工资,但事后可向乙方追偿。
如果工程包清工属于没有资质的企业或个人,则由违反规定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的企业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
”,总包方对分包方拖欠的工资承担连带责任,而且该责任不以总包方拖欠分包方工程款数额为限。
建设工程中分包单位挪用资金造成拖欠工程队工程款~总包单位是否要...
1、法律分析:不需要。建设工程中分包单位挪用资金造成拖欠工程队工程款,总包单位(发包人)不需要承担责任。
2、不需要。 建设工程中分包单位挪用资金造成拖欠工程队工程款,总包单位(发包人)不需要承担责任。
3、法律主观: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总承包单位要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如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4、在合法分包的情况下,总包方是否有义务垫付农民工工资,要视其是否有因拖欠工程款致使分包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而定。违法分包的,总包方负连带支付责任。
5、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6、分包拖欠材料款,法院起诉保全了应收款总包不承担任何责任。建设工程中分包单位挪用资金造成拖欠工程队工程款,总包单位(发包人)不需要承担责任。
发包人与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揽人或许勘查、设计、施工承揽人向发包人承当连带责任。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当连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好的除外。
法律分析:雇员在雇佣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的,如法宝人或分包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承包人没有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调解的,则发包人与承包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揽人或许勘查、设计、施工承揽人向发包人承当连带责任。建筑工程总承揽单位依照总承揽合同约好对建造单位担任;分包单位依照分包合同的约好对总承揽单位担任。
法律分析: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分析:承包人雇佣工人受伤,发包人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个人承包违法用工,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欠付工程款,对实际施工人承担直接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查、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总包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发包方或总包方未按合同约定与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发包方或总包方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
法律分析:如果双方的分包行为是合法的,则可以依据双方的分包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起诉总包方,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被拖欠的工程款和利息。
法律主观:当事人被拖欠工程款的解决方法有:向信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或者建设主管部门投诉;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向拖欠人的住所地或施工合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等。
法律分析:拖欠工程款的解决方式有:首先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委托律师先行向债务人发送律师函进行催收;催收未果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还款、支付利息或者违约金。
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根据《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解释》相关规定,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实际施工人可以向发包人主张权利,但发包人仅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由工程发包方承担责任。发包人没有按照建设工程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的进度款从而致使停工、窝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的日期。
法律主观:发包人在未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限定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发包人没有按照建设工程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的进度款从而致使停工、窝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的日期,并且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损失。
承包人是否对工程款承担连带责任
不承担。总承包人并非涉案工程的发包人,不应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合同相对性,对于工程款,总承包人对没有合同关系的实际施工人并不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主观:承包人对工程款一般不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分析:对比合法分包中发包人就工程质量追究责任时的情况,可以看出,发包人的权益保护机制几乎是相同的,因为在合法分包中,承包人与分包人同样就分包工程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发包方对工程款承担连带责任
1、法律主观:承包人对工程款一般不承担连带责任。
2、法律分析: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3、可以要求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
4、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揽人或许勘查、设计、施工承揽人向发包人承当连带责任。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施工人主张欠付工程款讼主体如何确定责任如何承担
工程质量纠纷。认为应当以实际施工人,被挂靠单位为共同被告;两单位对质量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主观: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由工程发包方承担责任。发包人没有按照建设工程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的进度款从而致使停工、窝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的日期。
建设工程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主观:承包人对工程款一般不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分析: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揽人或许勘查、设计、施工承揽人向发包人承当连带责任。
法律分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查、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